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进入社会消防服务技术信息系统主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界面,选择“初始注册”。
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共分为5步:申请–受理–审批–上报–发证
1、申请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备当场审批条件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注册许可决定。
4、上报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5、发证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在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所需资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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